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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遴选第二批山东省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的通知
    发布者:党委宣传部 来源:党委宣传部  日期:2023-03-01 19:14:38

    各党总支(党委),各部门、各单位:

    为推进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巡讲常态化、制度化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需求,提高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,省卫生健康委员会(省中医药管理局)组织开展第二批山东省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遴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遴选条件

    (一)政治素质好。政治立场坚定,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无意识形态问题。

    (二)工作作风实。作风正派,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、良好的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,乐于奉献。热爱中医药文化科普工作,对弘扬传承中医药文化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。

    (三)业务能力强。具有较高的中医药理论修养、业务素养和一定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工作经验,能够准确、科学、客观地传播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。要求中医药相关专业毕业(本科及以上学历),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(或中级专业专业技术职称满5年以上),有3篇以上中医药文化科普作品被媒体采用,参与过5场次以上面向群众的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巡讲活动。

    (四)身心素质高。身体健康,热爱群众工作,能够主动承担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巡讲任务,自觉接受监督与管理。

    二、遴选程序

    (一)个人申报。符合遴选条件的申报人,按照要求填写《山东省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推荐表》(附件1),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。

    (二)单位推荐。所在部门、单位按照遴选条件对申报人思想政治素质、业务水平、任职年限、工作业绩等进行审核,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,择优推荐并形成推荐意见,报学校审核。

    (三)学校遴选。学校将组织校内遴选,结合申报人意识形态和申报材料确定推荐人员,报上级评审。

    (四)省级确定。省卫生健康委(省中医药管理局)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评选结果在省卫生健康委(省中医药管理局)官网公示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山东省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,并发放聘书。

    三、报送时间及有关说明

    各部门、各单位4月3日前将《山东省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推荐表》(附件1)、《山东省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2)报送至党委宣传部420办公室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anchuanbu320@163.com。

    三所附属医院不参与学校遴选,按要求单独组织推荐。首批山东省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不再参加此次遴选活动。

    联系人:周 昌

    电 话:89628026

    附件:1.山东省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推荐表

        2.山东省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推荐汇总表

    党委宣传部

    2023年3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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