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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申报济南市2021年度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
    发布者: 来源:  日期:2022-02-28 09:34:36

    关于申报济南市 2021 年度知识产权

    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

    各学院、各部门:

    根据《关于印发 2021 年度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现将2021年核准类知识产权资助申报推荐范围、申报时间等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申报推荐范围

    1.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事业单位国内授权发明专利;

    2.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投保职务发明专利;

    3.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确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、示范企业;

    4.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确定的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;

    5.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确定的中国专利金奖、中国外观设计金奖;

    6.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及逐一国家注册途径已在相关国家/地区获得商标注册的企业;

    7.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确定的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、示范学校;

    8.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列入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、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;

    9.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确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;

    10.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的单位;

    11.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区县办理的专利案件,举报假冒专利行为的案件举报人,济南当事人胜诉的影响较大的专利纠纷案件。

    二、申报时间及方式

    (一)申报时间

    受理资助申报时间:2022年3月7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    (二)申报方式

    电子版材料:申报人按照《2021年度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》各类表格的要求,将所有申报材料通过邮件的方式报至邮箱 sdukyccg@126.com。

    纸质版材料:由科研处汇总后整理。

    三、资助政策调整

    根据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》、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》要求,取消 PCT 发明专利申请资助及有效发明专利年费资助,商标国际注册资助条件调整为国外商标授权资助,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按照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 50%给予资助,省级已资助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市级不重复资助。

    四、其他事项

    1.联系人:王杰琼

    2.电话:0531-89628775

    3.电子邮箱:sdukyccg@126.com

    附件 1:2021 年度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

    附件 2:专利资助基本信息明细表

    山东中医药大学科研处

    2022 年 02 月 25 日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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