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
考核工作的通知
机关工委,各党总支(附院党委),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教育,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,强化正向激励,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,根据《中共山东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<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办法>的通知》(校党字〔2021〕59号)和有关规定,经学校党委研究,现就开展2021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考核原则
1.坚持价值引领,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学校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。
2. 坚持师德为先,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,增强学校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。
3.坚持以人为本,尊重教师主体地位,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。
4.坚持公平公正,全面客观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,强化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。
二、 考核对象
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。
三、考核时间
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。
四、考核内容
以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为基本依据,重点考核教职工在坚定政治方向、自觉爱国守法、传播优秀文化、潜心教书育人、关心爱护学生、坚持言行雅正、遵守学术规范、秉持公平诚信、坚守廉洁自律、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的师德师风具体表现。
五、考核结果
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。存在《山东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》中所列“师德失范行为”的教职工,其年度师德师风考核档次确定为不合格。
六、工作程序
1.个人自评。教职工个人填写《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表》进行自评。
2.综合评议。各二级党组织成立师德考核工作小组,结合教职工日常思想政治表现、教书育人质量、管理服务质量、学术道德规范、社会服务成效等进行测评综合评议,作出考核评价结论。
3.结果反馈。由各单位向参加考核的每位教职工反馈考核结果。考核不合格的,要向教职工说明理由,听取教职工本人意见。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,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起5日内向所在单位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。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须在5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报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,经学校认定后由所在单位负责通知教职工本人。
4.结果公示。各单位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5.结果备案。公示无异议后,各单位将考核结果填写《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备案表》,提交党委宣传部(教师工作部)备案,电子稿发邮箱jsgz8962@163.com,纸质稿交行政楼413房间。
附件1.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表
2.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备案表
党委宣传部(教师工作部)
2021年11月25日
附件1:
山东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表
( 年度)
单 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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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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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用岗位 名称及等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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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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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工作 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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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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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 人 自 评 |
坚定政治方向、自觉爱国守法、传播优秀文化、潜心教书育人、关心爱护学生、坚持言行雅正、遵守学术规范、秉持公平诚信、坚守廉洁自律、积极奉献社会等十项内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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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 人 自 评 |
签名: 年 月 日 |
师德考核 工作小组 综合评议 意见 |
负责人(签名) (盖章) 年 月 日 |
被考核人 意见 |
签名: 年 月 日 |
注:此表须正反面打印。
附件2:
山东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备案表
序号 |
单位名称 |
教研室/部门 |
姓名 |
考核结果 |
备注 |
合格 |
不合格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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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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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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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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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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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德考核工作小组负责人(签名):
(盖章)
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