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10月16日,人事处(人才工作办公室)来院开展第四轮岗聘方案调研座谈。人事处(人才工作办公室)处长(主任)芦琳、人事处(人才工作办公室)副处长(副主任)顾婷婷一行参加座谈会,中医药创新研究院(简称中创院)党委书记、院长刘志梅主持会议,中创院全体行政人员及教师代表参加座谈。
芦琳围绕第四轮岗聘改革的总体思路、核心导向和相关内容做了系统详细的说明和解读,并重点阐释了业绩成果分类分级、标志性成果认定和中创院自主拟定岗聘条件等内容。他强调,要摒除旧思路、大胆做创新,要高度重视成果的含金量和教师综合贡献度,优化重实绩、重贡献、重发展的人才选聘导向,为学校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。
刘志梅介绍了中创院目前的基本情况、存在的问题及接下来的工作思路。她表示,中创院肩负着科研攻坚的重要使命,将持续优化岗聘体系、破除固化壁垒,紧紧围绕学校发展大局,厘清改革思路,要更加注重科研质量、创新价值和成果转化实效,同时以岗聘和绩效改革激活人才内生动力,推动人才队伍建设和科研成果转化双向提质增效。
与会人员围绕第四轮岗聘方案相关细则、人才队伍结构、科研成果分级分类认定等内容进行深入交流,人事处(人才工作办公室)就相关问题做出细致解答。本次交流座谈,对深化促进中创院校院二级改革、完善岗位聘用与绩效评价机制具有重要推动作用。下一步,中创院将充分吸纳本次座谈意见建议,优化完善岗聘改革方案,细化成果认定标准,持续理顺管理运行机制,助力中医药学科高质量发展。